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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29 16:34

  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吉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聚焦“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统计核算、财税价格政策、绿色金融、合作交流、市场化机制等保障举措,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打造赣江中游生态经济带,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全力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在打造更高标准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前列。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产业持续壮大,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2.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里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走在全国、全省前列,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能源产业集聚成势,新能源占比大幅增加、煤炭消费占比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实现普遍应用,简约适度的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循环型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达到省确定的吉安市目标值,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强化统筹谋划,聚焦重点举措、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主体,组织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安全平稳降碳,逐步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

  1.推进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有序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大力实施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严格控制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燃煤消耗量,保持非电用煤消费负增长。推动华能井冈山电厂、新干盐化城燃煤热电联产等节能和燃煤高效利用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合理控制石油消费,推进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替代传统燃油,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推进天然气管网设施及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管输天然气“县县通”工程,统筹实施城区园区天然气管网布局建设,加大老旧小区天然气利用改造,着力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抓好长输天然气管网和城区天然气管网安全生产监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2.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以规划为引领,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积极发展氢能、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非化石能源。加快布局氢能源产业,编制氢能发展规划,建设氢能产业园,推动制氢、氢能装备制造、氢燃料电池生产线等落户园区,全力构建氢能公交+制储一体化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体系,打造赣中氢能发展高地和氢能示范城市。加快发展光伏产业,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整县整区开发,探索实施光伏+园区综合智慧能源、光伏+制氢、光伏+乡村振兴等应用场景。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燃气和成型燃料集中供热等生物质能利用。在生态优先前提下稳妥推进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高山风电开发,加快城区、园区等电力负荷中心区周边分散式风电建设。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原则优先推进水能资源开发,重点实施流域龙头水电站开发和小水电站生态改造。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供电公司、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

  3.探索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可持续转型,建立健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提升能源输送网络,推进吉安东、吉安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加快形成全市500千伏主干网“双核驱动”和220千伏中心环网供电结构,建设高可靠性智能电网,打造赣中电力传输交换区域性中枢。加大配网升级改造力度,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原中央苏区和罗霄山脉片区以及其他已脱贫地区的区域农网改造。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加强能源电力领域技术创新,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鼓励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井冈山储能电站建设,探索建设万安新型水电梯级储能工厂,支持井冈山经开区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动遂川、永新、永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于“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到2030年,建成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25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市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要加快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

  1.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着力优化制造业结构,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推动产业体系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大健康、先进制造、绿色食品、先进材料等“1+4”主导产业,加快推进产业低碳转型,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力度,严格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提高主导产业能效水平。开展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培育壮大新能源、节能环保、循环再生利用、储能和智能电网、碳捕集及资源化利用、氢能等绿色低碳循环相关产业。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广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智慧制造、个性化定制等“互联网+制造”新模式。优化工业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2.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按照“低能耗、高环保、高效益、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控制传统建材产能扩张,做优水泥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等新兴成长产业,促进建材产业向环保型、节能型方向发展,实现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加快推进低效产能退出,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引导建材企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加强原料、燃料替代,推广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新型建材产品,开展木竹、非碳酸盐原料替代。提高水泥生料中含钙固废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优化全市砂石开采布局和产业结构,形成绿色砂石供应链。加快推进以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为主的装配式建材发展,探索发展竹木建材等产品,提升产业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3.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化工园区达标认定和规范建设,支持井冈山经开区等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以通过省级化工园区(集中区)认定的新干县、吉水县、峡江县、永新县等工业园区为载体,引导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园区或集中区转移和集中,提高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水平。巩固发展生物化工、基础化工、日用化工、林产化工、电子化工等产业,拓展引进化工新材料、化工新能源、化工高端装备等项目,加快盐化工、氟化工等产业链整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精细化发展。鼓励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严格项目准入,落实国家化工产能控制政策,鼓励企业“减油增化”,有效化解结构性过剩矛盾。加大富氢原料使用,提高原料低碳化比重,推动化工原料轻质化。依法依规坚决淘汰化工落后产能,鼓励企业实施清洁低碳生产升级改造,全流程推动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推进余热余压利用和物料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4.推动有色金属碳达峰。严格控制冶炼产能无序扩张。以发展精深加工、提升品种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铜、铝、稀土等产业,延长和拓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加快发展稀贵金属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发展高纯稀土、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永磁材料产品。推动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打造铜、铝等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产业链条。支持有色金属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对现有企业生产工艺及装备进行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建立全生命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在城市建设中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推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积极推进生态园林城市(镇)、森林城市、低碳城市(县)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低碳社区。将绿色低碳理念全面贯彻至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建设全过程,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行施工管理和绿色物业管理。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形成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和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建成星级绿色建筑。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引导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发展,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节水管理,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推进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公司〕

  3.着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持续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比例。因地制宜推行浅层地温能、燃气、生物质能、太阳能等高效清洁低碳供暖。充分利用工业建筑、仓储物流园、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鼓励发展分户式高效取暖,逐步提高采暖、生活热水等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省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4.推广绿色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以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分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逐步提升装配率,大力推广装配化装修技术,实现全装修交付,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40%以上。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推进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在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完善绿色建材评价认证体系,研究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培育打造一批政府投资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5.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因地制宜有序推动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等安装光伏,提高农村能源自给率。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农用装备和灶具。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建设规模化沼气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发电上网。〔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运输工具和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转型,着力发展智能绿色物流,确保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结构,重点推进铁路、水路等多种客运、货运系统有机衔接和差异化发展,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独立发展向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转变。发展智能交通,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优化客货运组织方式,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十四五”期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到2030年,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23%。加快吉安港码头群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船舶大型化、智能化,引导适箱货物“散改集”。挖掘铁路运输潜力,推进重点企业、物流园区专用线路建设,打造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多点支撑的铁路物流网络,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引导货运车辆大型化、厢式化、专业化发展,鼓励传统道路货运企业利用“互联网+”相关技术,提高货运实载率和里程利用率。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推进交通运输工具低碳化。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销售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强化氢能源应用示范,构建氢能公交+制储一体化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体系。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替代行动,加大公交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环卫车、邮政车的新能源替代力度,提高出租车、网约车新能源化比例。推广电力、氢燃料为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分别达到75%、30%。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0%、3%。〔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

  3.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坚持将绿色节能理念贯穿到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进大型商场、公共停车场、公交首末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住宅小区居民自用充电体系,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在赣江中游积极谋划绿色港口、绿色航道和近零示范场站建设,鼓励在港口、航运枢纽等区域布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快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推动交通与能源领域融合发展。加快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JRT)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农村客运资源,加快城乡公交体系升级,提升公交出行便捷度和舒适度,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加强共享单车和微公交的投放、使用及运营监管,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绿色出行方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4.打造智能绿色物流。推进物流业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发展,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金融业、信息产业等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构建高效便捷的物流网络,推动市级物流枢纽、县级综合物流园区、乡村末端服务网点三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到2030年,建成青原区天玉港多式联运物流枢纽、井冈山经开区内陆港枢纽、吉州区高铁快运物流枢纽和11个县级中心综合物流园区。加快全市物流公共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形成1个市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13个县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N个细分领域平台的“1+13+N”模式。推动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到2030年,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降低到15%以内。〔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节能降碳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以精细化管理和技术创新应用为支撑,全面提升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1.提升节能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统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健全能耗“双控”考核体系,强化预警分析,将各地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综合考核、节能降碳等考核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落实。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两级节能监察队伍,构建跨部门、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提升节能监察执法水平。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节能监督管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依托社会化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全面提升能源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强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管理,对于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新建、扩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能置换政策,对未饱和行业新建、扩建“两高”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强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常态化监管,对在建、拟建、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进行科学评估,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禁违规项目建设、运行。深入挖掘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潜力,鼓励企业参照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鼓励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性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

  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建筑、交通、照明、通讯、供冷(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广先进低碳、零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园区制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相关措施,鼓励和引导有需求、有条件的园区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强化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打造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对标先进标准,深入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打造各领域、各行业能效“领跑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4.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全面提升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锅炉、窑炉、电梯等重点设备的能效标准。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动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的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5.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严控总量规模,向具有重要功能的数据中心适当倾斜。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推动现有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低碳发展协同增效。

  1.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化利用,深入实施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绿色循环化改造,加快井冈山经开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吉安高新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国家级平台创建步伐,打造一批特色循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提升“1+12”工业园区循环化和资源利用水平。推动开发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污染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到2025年全市建成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8个、绿色工厂33个、节水型企业30家。到2025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2.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实施矿产资源高效利用重大工程,着力提升矿产资源合理开采水平,支持粉煤灰、废石灰石、煤矸石、萤石尾矿等大宗固废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提高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永丰县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其他地区开展大宗固废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加快构建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与集成。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完善收储运系统,加快推进离田产业化、高值化利用。到2025年,秸秆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5%,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3.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和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在垃圾收集、回收、转运和分拣、处理等环节与再生资源回收实施“两网融合”,鼓励泰和、吉州等地建立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交易中心。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废旧家电、废旧家具、废旧轮胎等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集聚发展。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00万吨,到2030年达800万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快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循环、可再生、可降解产品。深入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电商垃圾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推动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达到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达到70%。〔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七)科技创新赋能行动

  加快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碳汇等重点领域低碳转型技术创新与应用,为全市实现碳达峰提供有力支撑。

  1.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探索设立市级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支持全市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聚焦“1+4”工业主导产业,实施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技术转化应用。围绕化工、建材、有色金属、钢铁等高耗能产业,积极推广应用工业互联网、深度节能降碳和高效节能装备与工艺智能建造等技术。聚焦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氢能等重点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氢能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打造江西重要的氢能先进装备制造基地。鼓励重点碳排放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研发、应用和试点。完善绿色技术目录,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开展新技术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2.加快推进绿色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各领域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培育一批绿色创新领域重大创新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聚焦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碳捕集和封存等碳中和关键技术领域,支持创建一批工业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省级创新载体。深入实施国家级创新平台攻坚行动、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专项行动,加快培育一批节能降碳和能源技术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的产品研发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着力提升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力量。〔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3.着力构建碳达峰碳中和创新生态系统。采取“揭榜挂帅”等创新机制,持续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广。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完善科研设施、数据、检测等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完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健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扶持政策,推动绿色技术供需精准对接,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依托“庐陵英才”、T类人才政策和“双百”计划,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关键行业、关键领域特需人才引进与培养。依托井冈山大学、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专业,构建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和研究团队建设,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井冈山大学、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积极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夯实生态系统固碳基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赣江中游库区“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严控生态空间占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用途和性质,稳步提升现有森林、湿地、草地等固碳作用。加大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积极争创井冈山国家公园,推动吉水、遂川、永新申报省级重要湿地,推进小微湿地保护和利用示范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与固碳能力协同保护。科学使用林地定额管理、森林采伐限额,严格凭证采伐制度,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加强外来物种管理,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稳定森林面积。〔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2.稳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性出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吉安市革命老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废弃矿山、荒山荒坡、裸露山体植被恢复。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发挥国有林场带动作用,采取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措施,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碳汇总量。加快建设城乡贯通绿网,推进湿地沙化、石漠化和红壤丘陵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广千烟洲生态修复经验做法,加快永丰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试点,加快推进全域矿山生态修复。加大武功山山地草甸等保护修复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到2030年,全市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45亿立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拓展和完善自然资源调查评价体系,优化日常监测机制,利用好中科院地理所南方红壤丘陵森林碳汇监测等平台监测成果,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制度。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储量评估、潜力评价,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将碳汇价值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内容。推动生态系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加强生态系统碳汇项目管理。〔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4.推进农业农村减碳固碳。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根本,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低碳循环农业。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农业碳汇。推广“林下经济”“高山经济”“稻虾经济”等农作模式,加强现代化灌排体系、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力度,推广农光互补等“光伏+农业”应用模式,合理利用生物质能、浅层地温能,开展零碳设施农业试点。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提档升级行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粪肥还田利用。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48万亩,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争达到9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绿色生活倡导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低碳意识、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全面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1.增强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将节能降碳作为校园教育重要内容,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充分利用井冈山报、吉安广播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打造多维度、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探索建立生态积分机制,提升社会绿色低碳生活水平。支持和鼓励新闻媒体、公众、社会组织对节能降碳进行监督。〔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中心、市教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吉安广播电视台、井冈山报社〕

  2.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清洁)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总结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大力营造绿色生活新风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民众优先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低碳方式出行。强化阶梯水价、电价、气价的运用,倡导节水、节电、节气等低碳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鼓励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开展废旧物品交易,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强化分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城管局、井冈山报社、吉安广播电视台〕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推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全面核算本企业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节能降碳路径,制定“一企一策”专项工作方案。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依法依规发布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加强全市各级从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干部培养力度,掌握碳达峰碳中和方针政策、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本领。〔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发改委〕

  (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

  积极探索节能降碳各类试点示范建设,以试点示范带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1.推进低碳试点建设。以产业绿色转型、低碳能源发展、碳汇能力提升、绿色低碳生活倡导、零碳建筑试点等为重点,深入推进以低碳化和智慧化为导向的“绿色工程”。聚焦优势特色,推动井冈山经开区、吉安高新区、吉州区等开展试点建设,探索节能降碳路径。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推进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矿产等行业企业建设标杆企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充分挖掘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和品牌价值,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化利用、价值化补偿、市场化交易为重点,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量化。深化省级GEP核算试点,推动GEP核算成果进规划、进考核、进项目、进政策,构建完善的应用体系,打造GEP核算成果应用样板地。支持万安县、泰和县等“两山运营公司”加快自然资源收储、运营、交易创新,积极打造生态产品转化示范平台。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推出“生态贷”等金融产品,引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EOD开发模式、国有林场林权抵押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经验。推动井冈山市、安福县深化国家级、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试点,总结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3.推进碳普惠活动。聚焦企业减碳、公众绿色生活、大型活动碳中和、固碳增汇等领域开展试点,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碳普惠机制。大力推广实施碳普惠活动,鼓励居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以吉安碳普惠为载体,将居民生活中节能低碳行为纳入碳普惠制,完善平台的数据收集和核算转换功能,通过商业激励、财政支持等方式为居民的低碳行为提供普惠激励,调动居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的积极性,形成绿色低碳的正向引导机制。〔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核算。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健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计量制度,开展能源生产和消费、碳排放情况统计跟踪监测与分析,强化研判预警。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在碳排放监测中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开展温室气体监测,探索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天地空”一体化碳排放观测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

  (二)加大财税、价格政策支持。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点行动、重大示范和重大工程,完善绿色产品推广和消费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低碳建设。全面落实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费用给予税前加计扣除。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三)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设立绿色金融机构,引导金融资源向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低碳领域倾斜。探索设立碳中和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抵押贷款产品,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稳步提高绿色贷款占比,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库,加强项目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支持。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吉安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加强绿色低碳交流合作。把握与东莞市对口合作机遇,积极在氢能源产业开发、绿色低碳技术、减碳经验等领域开展对接合作。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巩固精深加工农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传统产品出口,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鼓励电子信息等“1+4”主导产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合作交流,持续开展国家级大院大所产业技术及高端人才进吉安活动,进一步深化绿色低碳领域合作交流层次与渠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工作,严格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督促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排污权、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环境资源权益计量、核定和监管。探索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能源综合服务模式。利用好森林、湿地、草地、生物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自然资源,开发碳汇、可再生能源、碳减排技术改造等领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吉安市中心支行〕

  五、组织实施

  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庐陵新区、各部门要按照《吉安市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和工作年度评估。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庐陵新区要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经市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由各地自行印发实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附件:《吉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吉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行动任务

一级任务

二级任务

完成时序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推进能源消费结构低碳转型

推动华能井冈山电厂、新干盐化城燃煤热电联产等节能和燃煤高效利用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

2030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供电公司、青原区人民政府、新干县人民政府

2

合理控制石油消费,推进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替代传统燃油,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

2030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

3

推进天然气管网设施及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管输天然气“县县通”工程,统筹实施城区园区天然气管网布局建设。

2030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4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2.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加快布局氢能源产业,编制氢能发展规划,建设氢能产业园,推动制氢、氢能装备制造、氢燃料电池生产线等落户园区,全力构建氢能公交+制储一体化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体系,打造赣中氢能发展高地和氢能示范城市。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

5

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整县整区开发,探索实施光伏+园区综合智慧能源、光伏+制氢、光伏+乡村振兴等应用场景。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乡村振兴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在生态优先前提下稳妥推进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的高山风电开发,加快城区、园区等电力负荷中心区周边分散式风电建设。

2030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供电公司,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

3.探索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优化提升能源输送网络,推进吉安东、吉安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加快形成全市500千伏主干网“双核驱动”和220千伏中心环网供电结构,建设高可靠性智能电网,打造赣中电力传输交换区域性中枢。

2030年12月

市供电公司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加强能源电力领域技术创新,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鼓励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井冈山储能电站建设,探索建设万安新型水电梯级储能工厂,支持井冈山经开区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

2030年12月

市发改委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井冈山市人民政府、万安县人民政府

9

推动遂川、永新、永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于“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遂川县人民政府、永新县人民政府、永丰县人民政府

10

)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大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先进材料等“1+4”主导产业,加快推进产业低碳转型,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力度,严格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提高主导产业能效水平。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11

开展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培育壮大新能源、节能环保、循环再生利用、储能和智能电网、碳捕集及资源化利用、氢能等绿色低碳循环相关产业。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供电公司

12

)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广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智慧制造、个性化定制等“互联网+制造”新模式。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13

优化工业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

14

2.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

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引导建材企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广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新型建材产品,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市住建局

15

优化全市砂石开采布局和产业结构,形成绿色砂石供应链。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16

)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3.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

支持井冈山经开区等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以通过省级化工园区(集中区)认定的新干县、吉水县、峡江县、永新县等工业园区为载体,引导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园区或集中区转移和集中,提高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水平。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7

巩固发展生物化工、基础化工、日用化工、林产化工、电子化工等产业,拓展引进化工新材料、化工新能源、化工高端装备等项目,加快盐化工、氟化工等产业链整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精细化发展。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18

4.推动有色金属碳达峰

严格控制冶炼产能无序扩张。以发展精深加工、提升品种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铜、铝、稀土等产业,延长和拓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加快发展稀贵金属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发展高纯稀土、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永磁材料产品。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19

推动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打造铜、铝等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产业链条。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20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推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

积极推进生态园林城市(镇)、森林城市、低碳城市(县)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低碳社区。

2025年12月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21

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行施工管理和绿色物业管理。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动建材循环利用。

2025年12月

市住建局

 

22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

2025年12月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

23

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2025年12月

城管

市生态环境局

24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建成星级绿色建筑。

2025年12月

市住建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25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

2025年12月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26

3.着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持续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比例。因地制宜推行浅层地温能、燃气、生物质能、太阳能等高效清洁低碳供暖。

2025年12月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

27

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

2025年12月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28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4.推广绿色建造方式

以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分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逐步提升装配率,大力推广装配化装修技术,实现全装修交付。

2025年12月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29

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推进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在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培育打造一批政府投资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

2025年12月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30

5.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因地制宜有序推动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等安装光伏,提高农村能源自给率。

2025年12月

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31

(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1.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

发展智能交通,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优化客货运组织方式,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2025年12月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2

(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1.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

推动赣江全时段、全河段Ⅲ级通航,提升赣江航道通配效率,加快吉安港码头群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船舶大型化、智能化,引导适箱货物“散改集”。

2025年12月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

33

挖掘铁路运输潜力,推进重点企业、物流园区专用线路建设,打造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多点支撑的铁路物流网络,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34

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

2025年12月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

35

2.推进交通运输工具低碳化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销售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替代行动,加大公交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环卫车、邮政车的新能源替代力度,提高出租车、网约车新能源化比例。

2025年12月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警支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36

(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2.推进交通运输工具低碳化

推广电力、氢燃料为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2025年12月

市交通运输局

 

37

3.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

推进大型商场、公共停车场、公交首末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住宅小区居民自用充电体系,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2025年12月

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8

在赣江中游积极谋划绿色港口、绿色航道和近零示范场站建设,鼓励在港口、航运枢纽等区域布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快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推动交通与能源领域融合发展。

2025年12月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

39

加快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JRT)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农村客运资源,加快城乡公交体系升级,提升公交出行便捷度和舒适度,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2025年12月

市交通运输局

 

40

(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4.打造智能绿色物流

构建高效便捷的物流网络,推动市级物流枢纽、县级综合物流园区、乡村末端服务网点三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41

加快全市物流公共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形成1个市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13个县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N个细分领域平台的“1+13+N”模式。推动物流行业降本增效。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42

(五)节能降碳行动

1.提升节能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统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43

健全能耗“双控”考核体系,强化预警分析,将各地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综合考核、节能降碳等考核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落实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44

(五)节能降碳行动

1.提升节能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两级节能监察队伍,构建跨部门、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提升节能监察执法水平。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45

2.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强化“两高一低”项目常态化监管,对在建、拟建、建成的“两高一低”项目进行科学评估,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禁违规项目建设、运行。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46

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

推进建筑、交通、照明、通讯、供冷(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广先进低碳、零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能效提升。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

47

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园区制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相关措施,鼓励和引导有需求、有条件的园区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强化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打造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园区。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48

(五)节能降碳行动

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对标先进标准,深入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打造各领域、各行业能效“领跑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

49

4.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

全面提升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锅炉、窑炉、电梯等重点设备的能效标准。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市市场监管局

50

5.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51

推动现有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52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1.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

深入实施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绿色循环化改造,加快井冈山经开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吉安高新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国家级平台创建步伐,打造一批特色循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提升“1+12”工业园区循环化和资源利用水平。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53

2.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加快永丰县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其他地区开展大宗固废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永丰县人民政府

54

加快构建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与集成。

2025年12月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55

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完善收储运系统,加快推进离田产业化、高值化利用。

2025年12月

市农业农村局

 

56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3.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和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鼓励泰和、吉州等地建立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

57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

2025年12月

市城管局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58

(七)科技创新赋能行动

1.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

聚焦“1+4”工业主导产业,实施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技术转化应用。

2025年12月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59

围绕化工、建材、有色金属、钢铁等高耗能产业,积极推广应用工业互联网、深度节能降碳和高效节能装备与工艺智能建造等技术。

2025年12月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60

聚焦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氢能等重点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氢能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打造江西重要的氢能先进装备制造基地。

2025年12月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61

(七)科技创新赋能行动

2.加快推进绿色创新平台建设

积极培育一批绿色创新领域重大创新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2025年12月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62

聚焦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碳捕集和封存等碳中和关键技术领域,支持创建一批工业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省级创新载体。

2025年12月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63

深入实施国家级创新平台攻坚行动、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专项行动,加快培育一批节能降碳和能源技术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的产品研发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着力提升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力量。

2025年12月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64

3.着力构建碳达峰碳中和创新生态系统

完善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完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健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扶持政策,推动绿色技术供需精准对接,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

2025年12月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65

(七)科技创新赋能行动

3.着力构建碳达峰碳中和创新生态系统

依托“庐陵英才”、T类人才政策和“双百”计划,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关键行业、关键领域特需人才引进与培养。依托井冈山大学、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专业,构建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和研究团队建设。

2025年12月

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市教体局、井冈山大学、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66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夯实生态系统固碳基础

推进赣江中游库区“多规合一”改革试点。

2025年12月

市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67

积极争创井冈山国家公园,推动吉水、遂川、永新申报省级重要湿地

2025年12月

市林业局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8

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加强外来物种管理,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稳定森林面积。

2025年12月

市林业局

市农业农村局

69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2.稳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吉安市革命老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2025年12月

市林业局

 

70

推动废弃矿山、荒山荒坡、裸露山体植被恢复。

2025年12月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71

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发挥国有林场带动作用,采取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措施,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碳汇总量。

2025年12月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

72

加快建设城乡贯通绿网,推进湿地沙化、石漠化和红壤丘陵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广千烟洲生态修复经验做法,加快永丰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试点,加快推进全域矿山生态修复。加大武功山山地草甸等保护修复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2025年12月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73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

利用好中科院地理所南方红壤丘陵森林碳汇监测等平台监测成果,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制度。

2025年12月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市林业局

74

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储量评估、潜力评价,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将碳汇价值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内容。推动生态系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加强生态系统碳汇项目管理。

2025年12月

市生态环境局

市林业局

75

4.推进农业农村减碳固碳

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农业碳汇。

2025年12月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76

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力度,推广农光互补等“光伏+农业”应用模式,合理利用生物质能、浅层地温能,开展零碳设施农业试点。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77

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提档升级行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粪肥还田利用。

2025年12月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78

(九)绿色生活倡导行动

1.增强公众绿色低碳意识

将节能降碳作为校园教育重要内容,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2030年12月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吉安广播电视台、井冈山报社

79

2.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清洁)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

2025年12月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80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推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

81

重点用能单位全面核算本企业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节能降碳路径,制定“一企一策”专项工作方案。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

82

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依法依规发布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

2025年12月

市工信局

市政府金融办

83

(九)绿色生活倡导行动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

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

2025年12月

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

市委党校

84

(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

1.积极创建碳达峰试点城市、试点园区

聚焦优势特色,推动井冈山经开区、吉安高新区、吉州区等开展试点建设,探索节能降碳路径。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吉安高新区管委会,吉州区人民政府

85

2.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启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量化。深化省级GEP核算试点,推动GEP核算成果进规划、进考核、进项目、进政策,构建完善的应用体系,打造GEP核算成果应用样板地。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局、市统计局、市委综合考核办、市生态环境局

86

支持万安县、泰和县等“两山运营公司”加快自然资源收储、运营、交易创新,积极打造生态产品转化示范平台。

2025年12月

市发改委

万安县人民政府、泰和县人民政府

87

(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

2.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推出“生态贷”“GEP贷”等金融产品,引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2025年12月

政府金融办

人行吉安市中心支行、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88

推动井冈山市、安福县深化国家级、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试点

2025年12月

市生态环境局

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安福县人民政府

89

3.推进碳普惠活动

大力推广实施碳普惠活动,鼓励居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2025年12月

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发改委

90

以吉安碳普惠为载体,将居民生活中节能低碳行为纳入碳普惠制,完善平台的数据收集和核算转换功能,通过商业激励、财政支持等方式为居民的低碳行为提供普惠激励,调动居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的积极性。

2025年12月

市生态环境局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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